那么,二婚后,男人能接受帶孩子的離婚女人嗎?
我認為,只要兩個人的條件相等,他們就會接受,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數男人嫁給離婚帶孩子的女人,不能通過這個障礙,也就是說,不能接受幫助別人撫養孩子,更不用說視為自己,尤其是離婚沒有孩子的男人,往往很沮喪。
仔細想想,如果離婚的女人帶來了一個女孩,男人仍然可以勉強接受,但如果離婚的女人帶來了一個男孩,這會讓男人感到非常不舒服。
不舒服的原因是擔心撫養男孩,男孩認識祖先,回到原來的親生父親,但也帶走了他的大部分財產,更害怕男孩成年后是一只白眼狼,不懂得感激。
因為,有些后爸只是幫別人養兒子,被別人的兒子打到醫院,結局很慘。
所以,把離婚女人的兒子當作自己的兒子是謊言。有多少男人能把別人的兒子當作自己的兒子?此外,男人自己的兒子不確定他將來是否會咬自己,更不用說沒有血緣關系和別人的兒子了!
這樣,大多數男人都不能接受女人離婚帶孩子,所以有兩個問題需要深思:一是女人離婚應該帶孩子嗎?第二,再婚應該有一個共同的孩子嗎?
先說女人離婚要不要帶孩子。有些父母可能是過來人,希望女兒離婚后能找個好家庭。他們會勸女兒不要帶孩子。孩子是拖油瓶,留給前夫。你可以在第二次婚姻中再生。
但在我看來,答案因人而異。在我看來,離婚后,女性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帶走孩子。我們不能道德綁架。如果女性離婚,她們必須照顧孩子或不照顧孩子。
第二次婚姻想要一個共同的孩子嗎?答案是,因為第二對夫婦,男人不能接受女人的孩子,女人可能不能接受男人的孩子,想要第二次婚姻走得更長,只能有一個共同的孩子。
但是這個共同的孩子最好有兩個人「感情基礎」在這個前提下,如果沒有感情生孩子,最后不能一起離婚,痛苦只能是孩子。
寫在最后:
綜上所述,男人心理上不愿意幫助別人撫養孩子,但話說回來,既然你選擇了第二次婚姻,你就應該誠實,接受對方的過去,接受對方的孩子,如果你甚至不能容忍對方的孩子,為什么要第二次婚姻呢?單身并沒有這些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