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標題:《請假遭開除獲賠22萬》

一、背景概述
近期,一起因請假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引起了廣泛關注。某公司員工小張因請假被公司開除,最終獲賠22萬元。這一事件引發了人們對公司管理制度、員工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思考。

二、案件細節分析
- 原因分析:根據公司聲明,小張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擅自離崗是開除的原因。然而,從人情和常理來看,小張請假并被批準的情況下,其休假期間不應被視為曠工。
- 制度分析:公司管理制度應明確規定請假流程和相關規定,同時對于特殊情況應有相應的靈活處理機制。此事件中,公司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導致小張權益受損。
- 員工權益:員工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權利,這是勞動法賦予的權益。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侵犯員工的權益,尤其是在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下。

三、法律觀點
此事件中,法院認定公司開除小張的行為違法,并給予賠償。這說明我國法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是嚴格的。企業在制定管理制度時,應充分考慮法律法規和人文關懷,避免侵犯員工權益。
四、個人觀點
- 企業應重視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既要符合法律法規,又要體現人文關懷。制度應明確請假流程、請假權限等細節,同時設置靈活處理機制以應對特殊情況。
- 員工應了解自己的權益,如有疑問應及時咨詢專業人士或尋求法律援助。
- 員工在請假時,應確保請假手續完備,避免因疏忽導致不必要的麻煩。
結合上面內容,,這一事件提醒我們,在企業管理中,制度與人情應并重,以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企業應尊重和保障員工的權益,為員工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同時,員工也應了解自己的權益,積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只有這樣,企業和員工才能共同發展,實現雙贏。
賠償22萬!父母因6個月大的孩子生病住院請假,公司開除法院賠償
“孩子生病請假被開除,起訴后賠償22萬”
據光明網報道,這是廣東東莞發生的一件真事。
父母陳因為孩子生病住院不到6個月非常焦慮,向公司請育兒假,公司不給。
于是陳某又請事假,公司還是沒有批準。
孩子的病情不能耽誤,陳某忙著給孩子治療。
但公司以陳某曠工三天解除勞動合同。
法院認為,陳以孩子生病住院請育兒假合理合法,更符合中華民族的公序良俗。
明知陳某兒童住院后,公司仍按曠工解除勞動合同,既不合理也不合理。
法院判處某科技公司賠償陳某228610.76元。
贊美法院,這22萬賠得好!
有些老板習慣了,讓什么樣的人口紅利習慣了強大的力量,也終于讓他們從唯利是圖發展到現在沒有人性。
我真的不知道老板的腦回路。說實話,能做生意,做得好的人應該是有點頭腦的人,至少在人際事故上比普通人好。
員工只在公司工作。在一些老板看來,員工賣給了公司。不管你家里發生什么事,你都不能請假。如果你不按照老板說的去做,你會觸摸老板的反鱗片。
老板生氣了,后果很嚴重!
什么人情,什么道理,什么法律!
老板,這是一個法制社會,你不能任性。
不,損失22萬,切肉,記性長嗎?
事實上,沒有必要翻公司規定的法律規定。6個月以下的孩子生病住院了。對任何人來說,這個假期都應該被批準。這是人之常情。我想老板也應該明白。
但問題是為什么老板脾氣這么大?
報告中沒有說,我們可以合理推測。
假如這個陳某是個年輕的母親,孩子才6個月,也就是說,她剛休完產假,也就是生完孩子剛上班。
要知道,女性哺乳期有產假,產假期工資也是照發的。
剛放了幾個月產假,我又請假了。這種感覺,我失去的老板是發自內心的憤怒,惡向膽邊生。這次我想請假,但是沒有門。
如果陳某是個男人,那就更好理解了。給不給假不是主要原因。重要的是,老板可能已經想找個理由開人了。
我們老板最喜歡的是大家長的作風。公司是我的,我是公司里最大的。我說的就是我說的。
如果你為我工作,你必須聽我的,或者打開你!
是的,公司是你的,但是比你大的還有法律。
你什么都能做,但不能無天。
事實上,這種無法無天也不是老板們的原創,是有樣學樣學來的。
老子是一家之主,那些自稱老子的人也是獨斷專行!
所以,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
我們的老板應該永遠記住,你不是老子,你也不能把自己比作老子,那只是你的員工,也不能賣給你。
員工工資,你給員工工資,就這么簡單。
你發工資并不意味著你可以為所欲為。
記住,還有法律!
建議:你必須把員工當人,
員工不會把你當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