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多少欺詐金額可以立案
法律分析:欺詐案件數額標準在3000元以上。但具體標準可由當地法院、檢察院在相應范圍內制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產價值3000元至10000元、30000元至10000元、500000元以上的,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在前款規定的金額范圍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實施的具體金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產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欺詐手段非法集資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