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同的收入計算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如下:
1、綜合所得,適用3%-45%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
2、經營收入適用于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其中綜合收入包括工資、工資、勞動報酬、報酬和特許權使用費;
3、利息、股息、紅利收入、財產租賃收入、財產轉讓收入和意外收入按比例稅率計算,稅率為20%。
個人所得稅是在個人所得稅征收和管理過程中調整稅務機關與自然人之間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包括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居民納稅義務人有義務完全納稅,必須繳納中外所得的個人所得稅;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只繳納中國所得的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有住所或者無住所在中國居住一年以上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的納稅義務,即在中國境內外取得的收入,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無住所、無住所、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的納稅義務,只繳納從中國取得的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工資收入;
(二)勞動報酬收入;
(三)稿酬收入;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收入;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收入。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次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至第九項所得的,按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