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辦理離婚手續#趙爽律師
原配必讀,離婚必須知道的法律程序!
趙爽律師。一分鐘教你如何理解離婚的法律程序。離婚只有兩種形式:去民政局起草離婚協議。
帶著①身份證、②戶口本、③結婚證。④離婚協議,去約號排隊,拿到號碼,等30天冷靜期再申請離婚證,一起工作!離開
第二,去醫院。在當地法院官方網站上找到(一)立案入口,并提交①起訴狀。
2身份證、③戶口本、④兒童出生證明。
⑤財產負債過錯的證據等。
上傳復印件或掃描件,或直接到貴法院立案廳(一)立案,等待安排(二)調解。不同意調解的,等待安排(三)開庭。
第一次對方不同意離開,判決生效后6個月,可以(4)第二次起訴。如果對方起訴你,你不同意在法庭上回頭,想離開。(5)可以隨時起訴他,不用等。
《民法典》規定,第一次起訴離婚不判決的,分居一年,再次起訴的,應當判決!
建議你準備分居證據,等一年再起訴比較安全。你明白嗎?起床多聽幾遍。不懂收藏,不要天天瞎著急。戰前做好充分的戰斗準備。祝你如愿!
航程律師事務所:離婚需要什么程序?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權利義務的法律行為。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那么這兩種離婚方式需要哪些程序呢?
協議離婚時,雙方應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和2英寸單人半身免冠照片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工作人員對提交的材料、夫妻離婚意向和離婚協議內容進行初步審查后,無異議的,將收回結婚證并頒發離婚證。

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財產分割、撫養、贍養等事項不一致,則需要通過起訴離婚。起訴離婚的程序如下:
主張離婚的一方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申請立案時,應當提交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起訴書、起訴費;法院立案后,將首先進行調解;如果關系真的破裂,調解無效,將被判離婚。
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進行調解;如果關系破裂,調解無效,應當允許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無效的,應當允許離婚:
(一)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
(五)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其他情況。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