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胚胎出了問題,養了10多年的兒子不是自己的!醫院:“要豁達,沒必要在意”
“醫院把別人的胚胎放在我妻子的肚子里。她在10月份生了孩子,但她被動地成為了一名代孕母親。我甚至和我的孩子無關。”2月17日,60歲的陳東(筆名)仍在為孩子奔跑。
2012年,陳東和妻子王磊(筆名)在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以下簡稱“附屬醫院”)通過試管手術生下兒子小軒(筆名)。多年后,他們意外地發現小軒與他們沒有血緣關系。
“醫院的一個錯誤讓我們的兒子和老子感到困惑。”陳東說,一審判定醫院有醫療過錯,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賠償64萬元,但醫院表示無法找到孩子的親生父母,也無法知道他們的胚胎去了哪里。
老年夫婦生下試管嬰兒
撫養多年后,發現非親生子女
2020年,陳東從前妻王磊那里接到了兒子小軒。因為疫情,他們不能出去。父子倆整天相對的時候,陳東越看越覺得兒子和自己、王磊不太像。
陳東說,2011年,他和王磊在附屬醫院生殖中心做了試管嬰兒手術,2012年成功生下小軒。
王磊回憶說,在她懷孕期間,醫生提醒她,堅持生孩子可能有癱瘓的風險,但她仍然選擇生孩子。
2018年,兩人因性格問題離婚,孩子由王磊撫養,假期回到陳冬。
“當他四五歲的時候,我感覺不一樣,但我想這是我們的胚胎做的。怎么可能不是我們的孩子呢?”陳東的好奇心克服了理性,他秘密地收集了孩子的腳底血樣進行檢查。結果表明,這個孩子與他沒有血緣關系。
之后,陳冬和王蕾帶著小軒去鑒定機構再次檢測,發現孩子和兩人都沒有血緣關系。
“一開始我以為我在婦幼保健院生產的時候抱錯了。結果發現不是他們的問題,而是胚胎放錯了。別人的胚胎放在我前妻的肚子里,我們的胚胎不知道放在誰的肚子里。”陳東說,他覺得天塌下來了,生活和生意變得毫無意義。
證據固定后,他們向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提起訴訟。
醫院被判有醫療過錯,并負全部責任
家庭成員詢問父母和原胚胎的下落
陳東陷入了一種痛苦的狀態:他不能把所有的愛都給孩子,但也不能忽視11年的父子關系。”善待他,他與我無關;不要善待他,他是無辜的。我不能說這件事,孩子太小了,害怕傷害他。”
陳東不敢告訴任何人這件事。他的母親在彌留時拉著小軒的手喃喃地告訴他,陳東的心情很復雜——他為他的父母感到難過。他說,每天給父母芳香,都有原諒的心情。
訴訟期間,法院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對附屬醫院“是否存在醫療過錯”、“過錯與后果是否存在因果關系”進行鑒定。
鑒定報告稱,根據現有材料,小軒在生產過程中錯誤的可能性很低;附屬醫院存在重復胚胎凍結、胚胎解凍記錄不完善、檢查過程不能反映等問題,存在醫療過錯,過錯與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不清楚,但相互高度覆蓋。
2022年11月,一審法院判定附屬醫院的診療護理過程存在過錯。根據過錯分析和日常生活經驗,高度推定醫療過錯與實際后果存在因果關系;附屬醫院對陳東、王磊要求的損害后果承擔100%的賠償責任,賠償損失64萬元。

一審結束后,陳東要求附屬醫院找出小軒的生父母是誰,他的胚胎去了哪里,他的孩子是否還活著。”他們說我的孩子沒有出生,胚胎去了哪里,小軒的父母是誰,哪個鏈接錯了,他們找不到。”
陳東說,賠償對他來說毫無意義。他已經60歲了,錯過了生育期。他認為,如果他的孩子還活著,這兩個家庭可以互相了解,互不打擾,然后在孩子長大后告訴他們。”如果這兩個孩子發生事故,需要親戚捐獻骨髓,我們可以做好準備。”
醫院說“要豁達,沒必要計較”
說明孩子的生物學父母找不到孩子的生物學父母
2月17日,附屬醫院生殖中心魏主任親自回復陳東。
魏主任認為,孩子實際上是由陳東和王磊撫養長大的,沒有必要關心他們是否是自己的。”幾十年的生活,最終是開放的。許多家庭都很高興撫養孩子。如果我有這樣一個孩子,我會很高興的。”
陳東說,他希望找到小軒的生物父母,確認自己的胚胎是否有孩子活著,以防孩子病重,需要親屬配型救命。
魏主任說,他已經反復尋找,但找不到。“你說的是一個非常罕見的事件。手術中的胚胎手術是由兩個人簽字的,所以你認為法院不敢100%說這是我們的錯。因為這是正確的。”
陳東回憶說,當他把精液送到指定的窗戶時,他發現窗戶后面沒有醫務人員,窗戶里隨意放了幾個精液取樣瓶。
魏主任解釋說,陳東提到的這些管理問題得到了改善。”即使一個人的精子錯了,下一個對象來了,一對出來了,但你的情況從來沒有正確過。我們后來把所有的儲罐都調回來檢查,沒有你的胚胎。他們(醫生)后來覺得你的胚胎沒有得到很好的培養(沒用)。”
魏主任說,陳東的要求將上傳給醫院領導。至于賠償,只要有法院判決,“我希望給你200萬,即使不是我們的錯,我們也會承認多少。”
2月20日,記者致電醫院生殖中心周主任,對方表示需要聯系醫務處回復。總機提供了醫院辦公室和醫務處的電話,但沒有人接聽這兩個電話。
法律上,醫學專家稱三人為親子關系
當事母親稱“從我肚子里出生的是自己的”
湖北省一家生殖醫院的教授說,試管生育過程是嚴格管理的,但人工操作可能是錯誤的。”如果一對胚胎錯了,另一對也會錯。陳東的胚胎是用完了還是移植到別人身上,移植后是否成功,都有不同的可能性。”
上述教授表示,生殖醫院對每個試管嬰兒都有記錄。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的規定,所有試管嬰兒的跟蹤和隨訪記錄應完整,直到孩子出生。陳東、王磊的胚胎下落和小軒的親生父母需要通過公安機關、法院或其他執法機關進行檢查。普通人無權檢查生殖中心的保密信息。“很難說11年前的記錄是否完整。可以肯定的是,醫療過錯導致了相關家庭的倫理問題,后續的解決非常復雜。”
北京大學醫學系教授叢亞麗在分析了她所在部門的生殖倫理研究小組后介紹,在體外受精手術發展的早期階段,確實有一些醫院管理不是很標準,會有陳東、王磊等情況。這種情況在法律上相對明確,陳東、王磊和小軒是父子關系,母子關系,需要撫養他到18歲。
“當事人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他會有一些心理波動,可能對孩子不像以前那么好;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孩子知道后,他可能會覺得自己不是自己的,沒有人照顧他,這也是對孩子的一種傷害。所以真的會有倫理問題。”叢亞麗說,如果醫院的早期管理真的很混亂,它可能真的不知道胚胎的下落,也不知道小軒的生父母是誰。
“很遺憾,如果孩子將來生病了,需要血緣親屬來拯救他的生命,但他找不到自己的父母。”叢亞麗說,如果醫院知道孩子的生物父母是誰,是否應該告訴孩子,這是學術界討論的倫理問題,不同國家的規定也不同。
上述兩位專家表示,實際生育形成的感情應該超越簡單的血緣感情,把感情和精力投入到培養孩子身上,這比陷入麻煩更有價值。
王磊說,這個孩子是在10月份生的。無論如何,她和陳東對孩子的態度都不會改變,“他是我自己的孩子”。
石偉,封面新聞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