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鄂是簡稱在哪里?
鄂是湖北省的縮寫。
湖北省,簡稱“湖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是武漢省會。位于中國中部,東臨安徽,西臨重慶,西北臨陜西,南臨江西、湖南,北臨河南。
介于北緯2901′53″—336′47″、東經21′42″—07′50″東西長約公里,南北寬約公里,總面積18.59萬平方公里,占中國總面積的1.94%。共有12個地級市和1個自治州。
建置沿革
夏朝時期,夏文化的影響已達江漢地區。
商朝建立后,湖北將納入商業地圖。
西周時期,湖北出現了許多小國,春秋戰國時期,南方國家逐漸統一在楚國。
秦始皇統一中國(前年)后,廢除分封制,實行縣制。湖北大部分屬于南縣,西北、北、西南部分屬于漢中縣、南陽縣、長沙縣、黔中縣、九江縣。
在西漢時期(前-25年),湖北大部分屬于荊州刺史部。
東漢時期(25-年),沿置南郡、南陽郡、江夏郡、漢中郡、廬江郡等。
三國時期,魏、蜀、吳爭奪荊州,后魏、吳分置江夏縣、武昌縣、南縣、宜都縣、建平縣、武陵縣、長沙縣、襄陽縣、南陽縣、南鄉縣、義陽縣、魏興縣、新城縣、上庸縣等。
兩晉(-年)期間,湖北大部分仍屬荊州之江夏、襄陽、南郡、建平、宜都、義陽、南鄉、南陽、上庸、新城、南平、長沙、天門、武陵、魏興等縣,開始僑置州、縣、縣。
南北朝(-年)期間,湖北主要屬于南朝,仍有州、縣、縣、僑置州、縣、縣增多,變化頻繁,建制混亂。
隋朝(-年)統一全國后,首先撤銷僑置州、縣、縣,隋大業恢復三年(年)。
唐代(-年)初,全國分為十道,后增至十五道。
五代十國時期(-年),湖北襄、均、房、隨、營、復、安七州一直屬于五代,黃、齊、鄂三州初屬吳,后屬南唐;黃、齊二州又回到了后周。江陵地區南平國(-年)建都江陵,根據荊、歸、峽三州;施州屬蜀。
宋代(-年),湖北中部有荊湖北路(湖北之名始此),包括鄂、復、峽、歸諸州、江陵府、德安府、荊門軍、漢陽軍等。(轄縣33個),占湖北大部分地區。
元代(-年),中國有3個中書省和11個行中書省。今天在湖北,長江以南屬于湖廣行省(治江夏,今武漢市武昌),包括武昌路、興國路、漢陽府和歸州。
明代(-年)初,湖北屬湖廣行省。后全國分為十三個布政使司。
明制仍在清代(-年)初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