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州一女子得知前夫發財后求婚,前夫是怎么回應她的?
前夫回應她我為什么要你,用這句話直接拒絕了女人。既然我們不能共患難,我們就不需要同樣富有。
世界上每天都有人離婚,每天都有人再婚,但再婚主要是因為兩個人之間的感情,而不是因為利益。然而,鄭州女子因貧窮與前夫離婚。得知前夫發財后,她想和前夫再婚,但前夫直接拒絕了。前夫回答說:我為什么要你?。他還說,離婚是一個陌生人,不可能匆忙地再次在一起。
一、前夫的選擇很正確

就像女人和前夫離婚的主要原因是前夫的家庭太窮,前夫沒有賺錢的能力,他不想過貧窮的生活,所以選擇離婚離開家,但后來前夫努力工作太多錢,賺錢,然后女人后悔,也想和前夫在一起,但前夫的立場很緊,直接拒絕女人再婚的要求,用實際行動驗證好馬不吃草,他的選擇是正確的,應該支持。
二、女人主動離婚,再想再婚是不可能的
這是他主動提出的離婚,離婚時孩子也留給了男人。他只是想過一種輕松舒適的生活。他必須為自己的行為和做法付出代價。發現南方發財后,他想再次與南方生活在一起。此時,南方不再接受前期直接拒絕再婚,要求女方回到以前的家,不可能過上幸福的生活。再婚之路根本走不通。
三、珍惜婚姻,不要輕易離婚
兩個人住在一起,必須珍惜他們的婚姻,不能輕易分手,即使面臨短暫的困難和壓力,也堅強的生活,共同管理自己的家,只有雙方為家庭,會讓家庭生活越來越好,會有幸福的生活,如果遇到一點困難選擇離婚,所以沒有權利后悔,想再婚取決于對方給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