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死不救,從本質上說是一種不作為的行為。一般公民見死不救承擔社會輿論的譴責,不承擔法律責任,因為沒有法律特定義務;
但負有特定義務的公務員、工作人員及法律授權的人員有法定義務并且能夠救的情況下見死不救的不但違法甚至犯罪。如警察、黨員、夫妻關系的,有撫養扶助關系的父母和子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遺棄罪: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
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再如交通肇事罪,如果肇事人逃逸致人死亡會加重刑罰。
大智網匯文章拓展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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