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發布了十大案件!涉及財務損失賠償、常規貸款、強行啃老…
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中國證券報記者閔秀麗)2月24日上午,最高法發布了人民法院保護老年人權益十大典型案件。
金融機構違反提示和說明義務的,應當謹慎管理老年人的財務
王起訴中國工商銀行北京某支行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提醒老年人在理財時要注意金融機構的提示和說明。
最高法律指出,本案是第一批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案件之一,銀行應審查投資者年齡、投資經驗、專業能力,考慮老年消費者等,對老年投資者應給予特別提示,結合民法、會議紀要精神和社會發展實際提出金融機構提示義務和金融消費者注意義務。
(小標題)打擊“套路貸”“以房養老”理財要謹慎
近年來,“以房養老”理財詐騙事件頻發。許多老年人投資“住房養老”金融項目,抵押自己的財產,承擔巨額債務,在行為人惡意串通下失去自己的財產,導致財產損失。這種“常規貸款”難以根除的原因之一是,行為人往往利用老年人的個性特征,在法律空白或規定不明確的領域尋求投資和融資渠道的緊迫心理,將“困惑外套”變成“住房養老”金融項目,然后非法占有老年人的財產。
高某訴劉某、龍某確認合同無效糾紛案提示,老年人“以房養老”理財要謹慎。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人民法院在采取刑事手段打擊“常規貸款”的同時,還應當注意依法通過民事審判維護老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保護老年人,有效享受國家“住房養老金”政策的紅利。同時,它還提醒老年人,他們也需要始終保持理性和冷靜,仔細選擇投資和融資渠道,以免落入“請進入甕”的“常規”。

簽訂旅游合同時,應注意代理權和合同資格
隨著社會的發展,老年人有強烈的追求幸福生活的愿望。退休后,老年人有更多的閑暇時間,約朋友出去旅行已經成為常態。然而,當他們在旅行中遭受損失和投訴時,他們只能采取法律渠道。維權困難已成為此類案件的特點。
于某起訴北京某旅行社及其分行旅游合同糾紛案,是老年人在沒有代理人的情況下涉及復雜法律問題的團體維權案件。
最高法律提醒老年人在簽訂旅游合同時,應注意審查對方是否具有相應的代理權和合同資格,及時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對老年人的權利保護和規范旅游業具有積極的指導作用。
(小標題)反對“強行啃老”保護老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
由于身體狀況、行動能力等原因,老年人往往難以有效管理和處置自己的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兒童不得以盜竊、欺騙、強迫索取等方式侵犯父母的財產權益。
周訴龔侵權責任糾紛反映了反對孩子“強行啃老”的價值取向。
最高法院指出,人民法院在審理此類侵犯老年人權益的案件時,應當充分查明老年人的真實意愿,堅持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堅持保護老年人合法財產權益的原則,有效制定糾紛。
此外,十大典型案例還涉及居住權保護、精神支持、養老機構未能履行相應的照顧義務等糾紛。(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