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巖山區地下水。廣泛分布于巖溶地區以外的其它山地、丘陵區,地下水賦存于巖漿巖、變質巖、碎屑巖和火山熔巖等巖石的裂隙中,是我國分布最廣的一種地下水類型。基巖山區地下水只有在構造破碎帶等局部地帶富水性較好,大部分地區水量較貧乏,一般不適宜集中開采,但對山地丘陵區和高原地區的人、畜用水有重要作用。
山區地下水分布面積約574.98萬平方千米,占全國評價區總面積的60.60%;地下水可開采資源量971.67億立方米/年,占全國地下水可開采資源總量的27.54%。 二 地下水的天然形成能力,用單位面積地下水天然補給資源量-補給模數來反映。
地下水天然補給資源量,是指自然條件下,地下水系統中參與現代水循環的可更新地下水量。主要取決于三個方面:
一是水的補給來源,如降雨量大小、降雨時空分布、河流湖泊狀況等;
二是地表的入滲條件,例如沙土地比粘土地的入滲條件要好些,石灰巖地區比花崗巖地區的入滲條件要好些;
三是地下蓄水能力,包括含水層的孔隙性、裂隙性、地下水埋藏深度等。受自然條件、地質結構、蓄水能力等因素的影響,我國地下水產水能力的地區性差異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