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三起典型的“農資打假”案件
農資質量安全關系到農業效率、農民收入和農村穩定。為進一步做好2023年“農資打假”審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三起典型的“農資打假”案件,依法懲治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犯罪,切實維護農民利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近年來,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堅持依法嚴厲處罰各種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等坑農、危害農民犯罪,依法處罰若干犯罪分子,加強財產判決,有效制止假冒偽劣農資犯罪的生產和銷售。同時,要注意利用司法手段加強追贓挽損,化解社會矛盾。針對農資套牌侵權等民事案件,國家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創新訴訟服務措施,為農資案件開辟綠色通道,快速站立、快速審理、快速執行。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單獨或者會同有關部門發布了《關于處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進一步加強種子刑事審判工作的指導意見》、《關于保護種子知識產權、打擊假冒偽劣品牌侵權、創造種子產業振興良好環境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處罰農資犯罪、審理農資案件的判決標準,如明確農藥、獸藥、飼料產品添加禁用藥品的定罪處罰標準,如何識別品牌侵權種子的違法犯罪,不斷滿足新時代農資安全法治保障的新需要。最近,最高人民法院與農業和農村部門研究制定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聯系措施,聯合食用農產品“控制藥物殘疾促進”三年行動,積極參與綜合治理、源頭治理,與有關部門形成“農產品假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