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處理不到三家供應商?國庫司的這些答復值得參考
在政府采購工作中,供應商往往不到三家,導致采購活動受阻。如何處理這些問題?如何理解相關法律法規?本期總結了財政部網站“留言咨詢”部分的答復,供參考。
政府采購公開招標限額以下的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的方式。第一次掛網的供應商不到三家,第二次掛網的供應商只有兩家。這種情況可以報財政部門批準,與兩家供應商進行競爭性談判嗎?
答:根據74號令的規定,至少應有三家合格的競爭性談判供應商符合條件。對于您反映的問題,我們將在下一步修訂74號令時進行改進。
如果一個項目采用詢價、談判或談判(未達到公開招標限額),但只有一個供應商在采購過程中進行兩次招標。買方能決定改為單一來源采購嗎?如果幾次只有兩次投標,如何處理?
1.不符合公開招標金額標準的采購項目,符合《政府采購法》適用單一來源采購的,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
2.買方采用競爭性談判、競爭性談判或詢價采購。如果供應商總是有效響應,買方可以重新評估采購需求,根據項目特點合理選擇采購方式,修改采購文件,確保采購活動的正常進行。
在公開招標金額以下的競爭性談判和詢價項目中,有時有兩家供應商(即使重新購買)進行報價和實質性響應。在這種情況下,不能通過競爭性談判和詢價進行采購,也不能通過變更為單一來源進行采購。我該怎么辦?
答:74號令第二十七條規定,公開招標貨物、服務采購項目、招標過程中只有兩家供應商提交招標文件或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采購人、采購機構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后,可與兩家供應商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第三十七條買方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因情況變化不再適用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的,應當終止競爭性談判采購活動,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關于如何處理競爭性談判項目只有兩個實質性響應,目前還沒有相關的制度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供應商被邀請發布公告,并且只有兩個供應商連續兩次響應,您可以參考第27條第74號令的規定,與這兩個供應商進行競爭性談判和采購。

我公司采購項目預算100多萬元,公開招標,只有兩家供應商報名參加,廢標。(廢標后,我單位已知道雙方的報價)經財政部門同意,我單位改為競爭性談判,預算價格沒有變化。談判報價時,供應商提高報價,貼近預算報價,兩家報價差距2400元。中標價格高于原公開招標價格近30萬元。我公司認為利益受損。公開招標報價和競爭性談判報價是否應相關,公開招標報價是否為競爭性談判的第一輪報價。有沒有保護單位利益的解決方案?
1.在上述情況下,如果供應商的最終報價遠高于公開招標,供應商可能涉嫌串通報價。貴單位可以向同級財政部門報告,并要求財政部門依法處理。
2.當公開招標轉變為競爭性談判時,兩個報價之間沒有不可避免的聯系。招標過程中只有兩家供應商提交招標文件或相應的招標文件。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與兩家供應商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的,可以以公開招標時的報價作為參考。買方可以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采取適當的措施,維護自己的權益。
根據《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管理辦法》(財政部74號令)第二十七條第(一)款“招標后無供應商投標或者不合格投標,或者重新投標未成立”的項目,招標失敗后是否應當通過競爭性談判重新發布競爭性談判公告?投標失敗后,失敗可以直接轉移到談判環節?“未成立招標”能否理解為重新招標失敗?
答:根據《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管理辦法》(財政部74號令)第二十七條的有關規定,只有兩家供應商在招標過程中提交招標文件或者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時,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可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與兩家供應商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無需發布競爭性談判公告。“重新招標未成立”是指第二次公開招標仍無供應商投標或不合格標的。
對不符合公開招標金額標準的政府采購項目,采用公開招標采購方式,只有兩家供應商提交招標文件或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可參照《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4號)第27條直接與兩家供應商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嗎?如果可以的話,不需要發布競爭性談判采購公告嗎?如果可以的話,需要經本級財政部門批準嗎?
答:對于不符合公開招標金額標準的項目,符合公開招標要求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買方不需要財政部門批準采用競爭性談判。
財政部關于政府采購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通知(財政部(2015)124號)規定,采用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采購的政府采購服務項目(含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只有兩家供應商(社會資本)在采購過程中符合要求,競爭性談判采購活動可以繼續進行。這里的采購過程是指在談判開始時有三個以上合格的供應商。如果只有兩個合格的供應商,談判活動可以繼續進行。資格是通過資格考試還是通過資格考試和合格考試?
答:根據《財政部關于政府采購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庫[2014]號。124),采用競爭性談判采購的政府采購服務項目(包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只有2家供應商(社會資本)在采購過程中符合要求,競爭性談判活動可以繼續進行。本規定的適用情況是,不少于3家供應商符合競爭性談判的資格。在談判過程中,有2家供應商符合買方的技術要求。談判活動可以繼續進行,兩家供應商將提出最終報價。符合條件的,是指通過資格考試。
只有兩個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提交了首次響應文件。競爭性談判采購活動能否繼續進行?
答:在競爭性談判中,必須有三家供應商首次提交響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