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改名需要什么手續?
公民戶籍變更登記是由于客觀情況的變化,使原登記內容符合實際情況。戶籍登記具有法律效力,變更只能依法申請戶籍登記部門,公民不能自行變更。
公民變更姓名,按下列規定辦理:
(1)18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18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公民申請變更名稱時,應當持有下列證明材料,材料不完整的,不得修改名稱。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申請)。
2、父母離婚變更16歲以下姓氏的,應當提供離婚證明手續,并經父母雙方簽訂協議。
3、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可以證明變更原因的原始證明材料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按下列規定辦理:
1、18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改名需要什么手續?
1、更改名稱所需的程序如下:
(一)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相關材料;
(二)戶籍登記機關依法審查申請材料;
(三)符合條件的,核準變更,發給新證書。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18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18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改名的過程有哪些?
更改名稱的過程如下:
1、監護人應當申請未成年人變更名稱,并提供有關證明。父母離婚的,只有監護人同意才能變更;
2、成年人可以提出書面申請,并將相關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3、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寫更名申請。
三、改名有哪些規定?
更改名稱的規定如下:
1、18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18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