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德一出租屋到處漏電 租戶每兩個月被電到醫院兩次
新租的房子已經簽訂了一年的合同,但只有兩個多月,但多次被插座“咬”,甚至被“電”進入醫院兩次。最近,常德市西豪苑社區的租戶陳先生找到了廖先生,要求對方修理房間電路,并賠償醫療費用。但廖先生沒有進行電路維護,更不用說同意賠償醫療費用了。
房客:房子里到處都是“漏電”,我受不了
陳先生是石門人,在市區的一家企業工作。去年12月,他在希豪苑小區租了兩居室,電氣設施齊全,并簽訂了一年的房屋租賃協議。1月30日,入住僅一個月的陳先生加班回到出租屋,發現熱水瓶里沒有水,于是拿著電水壺去廚房燒水?!爱敃r,我坐在地上,大約一刻鐘后才起床。第二天,我還是暈倒了。我去醫院打了幾天。陳先生把觸電告訴了房主廖先生,但廖先生說,廚房的插座可能是舊的,有點漏電,所以陳先生以后使用時要小心。
2月17日,陳先生在臥室給手機充電時,剛把手機連接線插入插座,電話還沒有撥出,又被電“咬”了。兩次突如其來的觸電嚇得陳先生不敢在家里使用插座和電器?!拔乙郧案嬖V過他房間電路的維護。當時他說很忙,現在正月又遇到了這種事情。你覺得無聊嗎?陳先生告訴記者,他已經找到廖先生維修房間電路10多次了。結果,后者沒有找人維修,要求他賠償醫療費用。對方說這與他無關。
陳先生說,如果繼續這樣下去,他將終止與廖先生的房屋租賃協議。

房東:電路將進行維修,不同意賠償
2月22日下午,記者發現廖先生了解情況。廖先生說,房子里的一些插座確實漏電了,但沒有陳先生說的那么嚴重。
“我也不是不找人修,過年這段時間事情多了就耽誤了。廖先生說,他最近會聯系電工維修房間里的所有電路。至于陳先生提到的醫療費用賠償,廖先生表示不同意賠償。他認為陳先生本人也有一定的責任,“我提醒他用電時要小心?!坝浾唠S后向陳先生傳達了廖先生的態度。陳先生仍然堅持他在出租屋接觸電力。房東有義務修理電路,并賠償他的住院費用。
律師:房東應提供安全出租房屋,承租人也應注意義務
記者就此爭議咨詢了合策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亦。
李還表示,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房東作為房屋產權所有人和出租人,首先要確保房屋符合安全生活標準,不存在安全風險。例如,應檢查安裝的燃氣熱水器是否符合規范;使用的電線是否存在短路等安全隱患。房東在提供的房屋內未履行安全義務的,應當積極修復和賠償租戶的利益。但是,作為一個有完全民事行為的成年人,房主在第一次觸電后提醒他;當租戶知道有危險時,他沒有履行安全注意義務。即使房東沒有及時修理,租戶也可以先預付款修理,然后找房東報銷。因此,租戶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