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地域管轄原則、共同管轄、指定管轄及專屬管轄原則
5、回避的法定情形
6、回避的形式
7、回避決定的作出
8、證據的概念及種類
9、收集證據的基本要求
10、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規定
11、收集、調取證據的程序及告知義務
12、收集、調取物證的要求
13、收集、調取書證的要求
14、關于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的副本、復制件,以及物證照片、錄像的制作要求
15、關于作證義務和證人資格的規定
16、關于期間計算的規定
17、法律文書送達方式的規定
18、當場處罰的適用條件
19、實施當場處罰的法定程序
20、當場處罰的適用和備案規定
21、調查取證的一般原則
22、需要調查的案件事實內容包括哪些
23、調查取證的工作紀律和基本要求
24、有關對到案的違法嫌疑人進行安全檢查的規定
25、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可采取哪些行政強制措施
26、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法定程序
27、緊急情況下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規定
28、關于繼續盤問的規定
29、有關對醉酒的違法嫌疑人進行約束的規定
30、公安機關接受案件的規定
31、關于對移送案件進行先期處置的規定
32、為報案人保密的規定
33、對報案人提供的證據材料和物品的登記和保管規定
34、對無法確定是刑事或行政案件的應如何辦理的規定
35、關于選擇詢問違法嫌疑人地點的規定
36、關于傳喚的有關規定
37、使用傳喚證傳喚的基本要求
38、關于對違法嫌疑人進行詢問的法定時限和要求
39、對投案自首或者群眾扭送的違法嫌疑人的詢問規定
40、詢問違法嫌疑人的工作要求
41、首次詢問違法嫌疑人的主要內容
42、詢問違法嫌疑人時應告知的權利義務
43、詢問未成年人時的規定
44、關于詢問聾啞人及不通曉當地通用語言文字的被詢問人的規定
45、關于詢問筆錄的制作要求
46、關于自行提供書面材料的基本要求
47、關于詢問被侵害人、其他證人等的地點選擇及工作規定
48、對違法行為案發現場的勘驗規定
49、關于治安檢查的相關規定
50、檢查違法嫌疑人人身的原則要求
51、檢查場所好物品的原則要求
52、關于制作檢查筆錄的規定
53、關于鑒定的原則要求
54、公安機關為鑒定工作提供必要條件的規定
55、對人身傷害和精神病進行鑒定的要求
56、應當進行傷情鑒定的情形
57、被侵害人不配合傷情鑒定的處理規定
58、關于涉案物品估價的規定
59、關于吸毒檢測及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含量檢驗的規定
60、關于酒精檢驗的規定
61、關于鑒定人出具鑒定意見的規定
62、關于告知鑒定意見和申請重新鑒定的規定
63、關于重新鑒定的規定
64、關于重新鑒定的鑒定人及鑒定費用的規定
65、治安辨認的目的、主體及對象
66、辨認主持人和辨認前準備工作的規定
67、關于治安辨認的相關要求
68、關于扣押或者扣留的范圍、程序及處置規定
69、關于查封的范圍、程序和要求的規定
70、關于抽樣取證的規定
71、關于先行登記保存的規定
72、關于證據保全決定書與證據保全清單的使用及制作規定
73、關于扣押、扣留、查封的期限規定
74、證據保全的解除及相關財物的處理
75、聽證的適用范圍
76、聽證的組織機構
77、聽證的原則要求
78、聽證人員的規定
79、聽證人的職權
80、聽證參加人的規定
81、當事人在聽證活動中的權利
82、聽證第三人的規定
83、聽證的告知的相關規定
84、聽證申請的時限
85、放棄或撤回聽證后的處理
86、聽證的受理規定
87、關于送達聽證通知書的規定
88、聽證會舉行的期限及舉行聽證的方式
89、關于合并聽證的規定
90、關于部分違法嫌疑人申請聽證的案件的處理
91、聽證進行的一般過程
92、中止聽證的情形
93、終止聽證的情形
94、聽證筆錄的內容
95、有關在聽證筆錄上簽名的相關規定
96、制作聽證報告書的內容及制作
97、公安行政違法行為的追究時效
98、關于責令違法行為人改正違法行為的規定
99、關于一事不再罰款的規定
100、關于違法行為人責任年齡的規定
101、關于精神病人的違法責任的規定
102、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的法定情形
103、從重處罰的法定情形
104、關于數種違法行為并罰的規則
105、關于行政拘留合并執行的規定
106、關于折抵行政拘留問題的規定
107、不執行行政拘留的法定情形
108、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的期限規定
109、違法嫌疑人身份不明案件的處理
110、行政處罰前的告知規定
111、關于公告告知的情形規定
112、有關違法嫌疑人的陳述權和申辯權的規定
113、行政案件審核、審批的內容
114、公安機關對行政案件作出的終局處理決定
115、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的主體
116、關于對人大代表作出行政拘留處罰決定時的要求
117、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制作及內容
118、有關將行政處罰決定通知被處理人家屬的規定
119、關于刑事案件轉為治安案件的處理規定
120、治安調解的適用范圍
121、不適用治安調解的情形
122、治安調解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123、針對當事人為未成年人的進行治安調解的規定
124、邀請有關人員幫助治安調解的規定
125、治安調解的次數及期限
126、調解協議書的制作及內容
127、關于調解協議是否達成、履行的法律后果
128、治安調解未達成協議及達成協議不履行案件的辦案期限
129、關于治安案件當事人履行自行和解協議的法律后果
130、關于妥善保管涉案財物及保管費用的規定
131、涉案財物保管的基本要求
132、建立涉案財物電子臺賬的要求
133、涉案財物移交和調用的程序規定
134、對特殊涉案財物的保管要求及處理規定
135、對涉案財物的收繳和追繳規定
136、收繳和追繳的權限
137、對收繳和追繳財物的處理
138、財物退還的期限和方式
139、被處理人履行義務及強制執行的規定
140、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理決定如何執行
141、強制執行前的催告及催告書的內容
142、催告程序中被處理人享有的權利包括
143、強制執行決定的作出及強制執行決定書的制作內容
144、代履行的適用條件和程序規定
145、立即實施代履行的規定
146、關于強制執行的執行和解
147、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適用條件和執行費用
148、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前的催告期限規定
149、公安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
150、公安機關針對強制執行申請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的期限
151、中止強制執行的情形
152、終結強制執行的情形
153、關于執行回轉的規定
154、關于罰款、沒收、追繳的違法所得、非法財物、沒收的保證金的處理規定
155、罰款的履行期限及方式
156、當場收繳罰款的相關規定
157、當場收繳罰款的繳付程序和期限
158、暫緩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規定
159、罰款的強制執行
160、關于罰款的強制執行規定
161、行政拘留處罰的執行
162、同時被決定行政拘留和社區戒毒或者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執行
163、申請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規定
164、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期限、條件和法律后果
165、不予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情形
166、行政拘留并處罰款的執行規定
167、暫緩執行行政拘留期間被處罰人應遵守的法定義務
168、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擔保人的條件
169、擔保人需要履行的法律手續
170、擔保人的擔保義務和不履行擔保義務的法律責任
171、保證金的收取和管理
172、保證金的退還和沒收
173、不服沒收保證金決定的救濟途徑
174、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處罰決定的執行
175、取締的決定機關、執行方式和執行程序
176、關于責令停產停業的強制執行
177、關于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養的執行
178、辦理涉外案件的基本原則
179、關于外國人國籍的確定
180、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行政法律責任的解決途徑
181、辦理涉外案件的語言適用問題
182、拘留審查的適用條件、程序及期限
183、解除拘留審查的情形
184、限制活動范圍的適用條件、審批程序、期限及相關要求
185、被限制活動范圍的外國人應遵守的義務
186、遣送出境的適用條件和不準入境的期限
187、外國人及其他境外人員的就出境入境管理措施的救濟途徑
188、限期出境的適用條件、決定機關、執行方式和期限
189、驅逐出境的適用對象、決定機關、執行機關和不準入境的期限
190、關于限期出境、驅逐出境和其他處罰決定的執行關系
191、辦理涉外案件的內部程序規定
192、通知外國使館、領館的規定
193、外國人在被行政拘留或者被采取調查措施期間死亡的報告制度
194、探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外國人的規定
195、結案的情形
196、終止案件調查的規定
197、建立行政案件案卷的規定
198、行政案件案卷的主要內容
199、關于推進執法辦案信息化要求的規定
依據《公安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公安機關執法信息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大力推廣應用網上執法辦案監督系統,努力實現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流程網上管理、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質量網上考核,切實加強了對公安機關執法活動的即時性、過程性、系統性監督,全面提高公安機關的執法能力、執法質量、執法效率和執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