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兩個科目:申論。
《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試卷分為(1)、(二)兩卷分別用于綜合管理和行政執法的考生,題型、題量、難度不同。
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主要測試與公務員職業密切相關的基本質量和能力要素,適合客觀紙筆測試,包括語言理解和表達、常識判斷(注重法律知識的應用)、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數據分析。所有這些都是客觀的問題。主題類型為單選題。
《申請》主要測試申請人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問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通過對給定材料的分析、總結、提煉和加工。
申請適當借鑒了中國古代科舉考試中“策論”的一些經驗和做法,但在內容上比“策論”更現實、更有針對性,在形式上比“策論”更靈活。
大多數“政策理論”要求考生討論一些重大問題,即論證國家政策或對策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并關注考生解決問題的能力。
申請要求考生從大量反映日常問題的實際材料中發現和解決問題,全面調查考生收集和處理各種日常信息的質量和潛力,充分反映信息時代的特點,滿足國家公務員實際工作的需要。
申請所需的七項核心能力。包括閱讀理解能力、分析判斷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語言表達能力、風格寫作能力、時事和政治應用能力、行政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