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例子說明:
例1:已知東京(東九區)時間為5月1日12:00,求北京(東八區)時間?
北京時間=12:00-(9-8)=11:00(即北京時間5月1日11:00)。
例2:已知北京時間是5月1日12:00,要求倫敦(中時區)區時?
倫敦時間=12:00-(8-0)=4:00(即倫敦時間為5月1日4:00)。
例3:已知北京時間為5月1日12:00,求紐約(西五區)。
紐約時間=12:00-[8-(-5)]=-1:00 24:00-1天=23:00(即紐約時間4月30日23:00)。(注:計算區域為負時,應加24:00,日期減少一天,即從5月1日改為4月30日)。
例4:已知紐約時間是5月1日12:00,東京地區?
東京時間=12:00-[(-5)-9]=26:00-24:00 1天=2:00)東京時間5月2日2:00)。(注:計算區域大于或等于24:00時,應減去24:00,日期加一天,即從5月1日改為5月2日)。